海淀区地下空间备案比较方便
地下空间的使用人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第(十)项规定的,由消防机构、卫生主管部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地下空间的使用人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九)项规定,地下空间容纳的人员超过核定人数的,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3万元罚款。其中对作为文化所的,由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第二十三条地下空间使用责任人、使用人违反本办法第七条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对设置旅馆的,由区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设置宿舍。
海淀使用普通地下室从事商业、文化业以及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作为居住场所的,装饰装修及使用前应当向普通地下室所在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三)按规划用途使用的,提交规划文件;规划用途不明确的,提交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使用用途确认的文件;改变规划用途的,(五)依法须经消防检查方可投入使用、营业的,(六)进行结构改造的,(七)依法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使用人提交材料齐全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15日内备案。备案情况发生变更的,使用人应当在30日内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变更备案。第十六条利用地下空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取得相关的,主管部门办理时,应当核实地下空间使用许可或者备案的情况。
海淀区地下空间备案比较方便